青岛食品电梯使用一般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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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2-03 11:20
一、青岛食品电梯使用的一般要求:
1.青岛食品电梯采用厅外按钮控制,无司机控制,青岛食品电梯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受过训练和技术考核,须熟悉和掌握所使用的青岛食品电梯性能。
2.管理人员应及时向维修人员反映青岛食品电梯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在进行检修和维护时应予配合遵照维修人员的指挥而操作。
3.青岛食品电梯机房应设有专人管理,机房门应锁好,机房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置杂物,特别是容燃物品,不得住宿人员。
4.非检修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机房、轿顶和底坑内。
5.机房内应设有二氧化碳灭火器。
6.青岛食品电梯因故有较长时间的停止使用,应将机房中电源开关断开。
7.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应严格掌握青岛食品电梯的载重量不准超载。
二、使用青岛食品电梯时的注意事项:
1.在使用前,应检查门电锁是否失效,及厅外命令登记的执行是否正确。
2.轿厢内的照明设备须有适当亮度,青岛食品电梯在使用时间须将照明设备开亮。
3.不准用任何杂物塞住门联锁和门电锁开关,使之失效与经常接通。
4.在轿顶上除检修人员在检修时除外,一律不得放置其它物件。
5.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安放在轿厢中间,并应避免运行中物件的倾倒。
三、当青岛食品电梯发生如下故障时应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1.当发现青岛食品电梯的厅门没有闭合,登记厅外指令按钮时青岛食品电梯不能起动。
2.当轿厢在正常负荷下如有超越端站工作位置,而继续运行直到极限开关打开后才行停止时。
3.当接触到青岛食品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时,如有触电现象时。
4.当发现电气部件的绝缘,因过热而发生焦热时的臭味时。
5.厅门关闭后,按其选层按钮,但青岛食品电梯未能正常起动时。
6.当轿厢在运行时,如发现有异常的噪声、振动、冲击等。